自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启动以来
越来越多的车主办理了号牌这也就意味着
鄂州市电动车将告别“无牌”时代
还没上牌的朋友注意了随着上牌截止日期越来越接近再不上牌就无法正常出行了
11月1日起,鄂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全市范围内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其中无牌无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将为此次整治的重点内容。
严查行为一
电动车未按规定进行登记上牌
根据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本市行驶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需悬挂绿色正式号牌;在本市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需悬挂三年过渡期白色临时号牌。未按规定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依法查处。因电动(轻便)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
严查行为二
未取得相应驾驶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不需要取得驾驶证 。电动(轻便)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否则属于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严查行为三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自公安部发布“一盔一带”政策并开始落地后,大幅提升了全国电动车主们戴头盔的佩戴率。佩戴安全头盔可有效保护我们的头部,毫不夸张的说,安全头盔是守护我们生命安全的*后一道防线。
严查行为四
逆向行驶、不走专道
有些电动车主为图一时方便,逆向行驶、不走专道,极容易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如果两车车速过快的话,会对两车驾驶人均造成损伤,这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说是害人害己。
严查行为五
违规加装遮阳伞、顶棚等其他装置
电动车违规安装车篷,或者是加装座椅等问题,这些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加装车篷会影响骑行人的视线,如果遇上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还会造成车辆不受人为控制,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因此也是严查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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